Tuesday, December 8

❤ 【把公益。還給這個受傷的女生】

今天放工后


就看報紙


看到了星洲日報的副刊


大標題---❤【把公益,還給這個受傷的女生】


新聞是說一個14歲的女生被認識兩年的朋友和他們的朋友強姦了


我清清楚楚的把所有關於這事情的文章看完


心裡真的很同情她


這個社會已經不存在任何公益


告訴校長


校長推給副校長


副校長則丟了一句--【不發生在學校的事,管不了】


多么不負責任的話


就連警察也沒有立即處理


女生要的只是一句【對不起】


但,那幾個男生


竟然在學校到處炫耀


態度實在囂張


至今仍不覺自己犯下了巨大的錯誤


是家教的的問題嗎


看見報館的作者寫的一行字


❤【女孩,你仍然是天使】


這是很好的句子


雖然他看不到


但我還想告訴她


她還是一個很好的女生


她還是值得被愛和去愛的


你值得擁有幸福和快樂的


❤ 加油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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